職業工會、漁會被保險人投保薪資未達新分級表第1級者(低收入戶者除外),
本局自112年1月1日起逕行調整為26,400元。
又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,自112年1月1日起,
勞工保險費率調高為12%(含就業保險費率1%)。
職業工會、漁會被保險人因不適用就業保險,
故自112年1月1日起,其勞工保險費率,
應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11%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