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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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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國人疫情期間戶籍遷出國外,回國恢復戶籍,衛福部已延長健保投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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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彈性措施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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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可接續納保條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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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(不包括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),因出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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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年以上,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,致喪失納保資格,可向本署提出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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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,繳納健保費(受理期限延長至112年6月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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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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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返國納保不需等待期6個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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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自107年1月1日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健保退保者,於109年1月1日至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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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6月30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,得從寬自「恢復戶籍之日」參加健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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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,不受6個月等待期之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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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有關「旅外國人因應疫情影響參加健保權益問答集」及「戶籍於1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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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1月1日以後遷出國外者申請延續健保效力聲明書」可至衛生福利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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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首頁/重要政策/COVID19保費與就醫權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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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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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★連結網址: https://reurl.cc/Zjxz2g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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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如您在投保方面有任何疑問,歡迎您電洽本署免付費電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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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0800-030-598,本署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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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 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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